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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所需材料
一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(工商部门核准)复印件;
二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申请书(联系电话、手写签字、按手印、);
三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、毕业证(职称证)原件、复印件(高中以上学历、相关专业,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)
四、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简历(工作经历)
五、企业质量负责人聘书(双方签字、按手印、有工作单位的要有解聘书或退休等不在岗证明)
六、企业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、毕业证、职称证原件、复印件(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,市内单体药房必须是执业药师,连锁企业可以是执业药师、(中)药师或从业药师,乡镇、可以是(中)药师或从业药师,农村可以是药士以上)
七、企业质量负责人的个人简历(主要为工作经历)
八、药店经营范围(若经营中药饮片需配备中药技术人员,乡镇不用填写生物制品)
九、药店拟设经营场所、仓储设施、设施设备情况(空调、温湿度计等,不设仓库,若企业提出设,仓库面积为20平米以上)
十、营业场所布局图(市县区使用面积为100平米,连锁企业使用面积为80平米,乡镇使用面积为40平米,乡镇以下使用面积为20平米,分区标识、货柜数量摆放、图边有距离标示)
十一、区域位置平面图[上北下南、主要街道、标志性建筑物
十二、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复印件
十三、租房合同(双方签字)
十四、所提供情况真实性声明(明确材料不真实相对人承担相应后果)
注:1.拟办企业质量管理目录、各项规章制度不提供
2.以上材料均需用A4纸打印或复印,签字处要求手写签字并按手印。
咨询电话:29562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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